解码和美乡村 ——乡村价值重构之路

作者:乡政通 发布时间: 2024-04-09 18:42:57 194次 微信分享

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涵

1.1.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释义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顾名思义,“宜居”是乡村建设的前提,“宜业”是乡村发展的基础, “和美”则是指乡村生活幸福。

“宜居”就是要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整治,增强乡村的舒适度和吸引力。

“宜业”就是要让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要让新乡贤、新青年下乡有新的创业平台,要让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共享乡村建设发展红利。

“和美”则是全面和谐之美,是全域美、村庄美、田园美、人文美、生活美的全景式美丽集锦,也是产业和、生态和、文化和、社会和、治理和的乡村生活共同体。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其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其目标任务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各个方面,涵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各个领域,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如果说和美乡村建设是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那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就是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形态或者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的乡村建设已经从“形”向着“形神兼备”的阶段过渡,进一步拓展了乡村振兴的内涵。

“和美”的内涵涉及范围宽泛,既有自然环境之美,也有人们生产生活中积累起来的丰富多彩的人文之美。乡村美,基于乡村的聚焦自然环境、田野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从乡村环境的自然美、空间的结构美和生存方式的生活美等角度,展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文化内涵。

1.2. 和美,人与乡村互动关系中推进乡村振兴

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和美”的内涵层次丰富,不仅是一种美学追求,更是一种处世之道、社会治理的理念。一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美"是一种深刻的人文精神,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尽管“和美乡村”“和美乡村”都是以“美”的目标打造乡村振兴,但一字之差,在内涵上却有着重要区别。二是,“和美”,体现人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秉承中国文化传统中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理念。这一理念不仅仅关注物质层面的建设,更注重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社区之间的平衡与共融。通过实践"和美"理念,可以更好地激发个体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更为可持续和全面的成果。

在政策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和美乡村是对和美乡村是静态的,和美乡村是动态的。和美乡村是单维度的,和美乡村是多维度的;和美乡村是孤立的,和美乡村是包容的。和美既包括了自然环境的美,也包括了人文环境的美。是强调的人与环境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以人为主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从而达到和美的目标。

我们的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成功离不开人的积极参与。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力量和智慧的源泉。只有人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才能激发积极性,出谋划策,投身乡村建设,推动产业升级,改善农村生活,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础,但也需要人类的保护和管理。在乡村振兴中,我们需要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减少对土地、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的损害,以确保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也需要积极改善乡村的人文环境,包括提高农村的文化教育水平、建设宜居的生活环境等,使农村成为吸引人才回归的地方。

和美乡村建设需要发挥人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人才回流、人丁兴旺、人文传承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要义,只有充分认识到人在这一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才能实现“和美”的目标。

在构建和美乡村过程中,人是创新的源泉;乡村振兴需要不断创新,而创新来自人们的思维和行动。只有人们积极参与创新农业、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产业融合等方面的工作,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人是生态环境的管理者;乡村振兴需要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人们应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人是文化传承者;乡村振兴也包括文化传承和乡村文化建设。人们应该传承和弘扬乡村的文化传统,让乡村成为文化繁荣的地方。

乡村振兴需要建设更加宜居的生活空间,人们应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和服务水平,创造和美的生活环境。和美的乡村振兴需要人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在这一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保护环境,传承文化,建设乡村公共空间,只有通过人的主动参与,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让农村成为和美的乡村。

1.3. 和美,中国式的乡村价值追求

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再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体现了我国对乡村建设的认知和行动持续深化,并且不断全面化。

建设“和美”乡村就要求乡村建设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硬件设施建设,也要重视看不见的精神文明建设。

“和”的要求实质上是与共同富裕理念一脉相承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和”的要求写入到乡村建设目标里面,是在乡村建设行动中贯彻落实共同富裕理念的具体要求。

“和”的要求也是符合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我国在收入水平上迈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虽然农民的收入相对较低,但是也在快速增长。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层次也将不断提高,尤其是精神层面的需求会越来越高。

当前在乡村建设当中强调精神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到一定阶段之后的必然选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相较于经济落后、物质匮乏阶段相比较,文化不但有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精神价值,文化有塑造人、吸引人、团结人的作用,“和美”文化强调个人素质的修身养性有心胸格局、人际交往中包容理解互助友爱、乡村社会各尽其能相安无事,现阶段的乡村建设更要进一步涵养人文素质,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成为美好的乡愁记忆,让乡村成为远离城市喧嚣的心灵净土。

在新的发展阶段,乡村建设的核心是确保留在乡村的人生计和福利的改善,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在今天乡村发展产业的最重要目标是如何确保农民收入增加同时,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和”是一个应用较为广泛的理念。谈天下,是和平观;谈国家,是和谐观;谈家庭,是和睦观。在乡村建设中,涉及人与人、人与自然、乡村与城市、生产与生活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而“和”恰好是一种动态协调的系统理念,能够很好地引领我们寻找乡村建设的思路。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发展历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建设发展的三个阶段和迭代升维目标,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乡村地区逐步实现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的跃升,这体现了国家在不同时期对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特点:

第一阶段:1992-2004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使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的资金、土地和劳动力等资源大量流向城市,城乡发展不均衡,二元结构现象突出。为此,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发展”摆在国家全面发展战略构想中“五个统筹”的首位。

为保障乡村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93年国务院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7年原建设部发布《1997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原建设部联合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随后,皖南4个古村落成功申报世界遗产,政府与学术界开始重视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相关的问题。2003年国家原建设部和文物局共同颁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或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评选办法》。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逐渐重视乡村建设工作,部分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探索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的可行路径。也是在这个时期内,2003年浙江省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整治全省万个行政村,把其中千个行政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

第二阶段:2005-2012年,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乡村建设被置于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此后长达八年的时间里,乡村建设的主题以村容村貌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原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同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正式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概念。这个阶段正逢中国城镇化高速增长的第二阶段,乡村建设面临更多的挑战,城乡发展差距拉大,乡村发展需要更多的扶持力度。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农村建设“三大部署”,成为乡村产业调整的新契机,各村镇积极发展旅游业,保护和利用村镇特色景观资源,推动乡村建设。当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取代了原《城市规划法》,乡村建设正式纳入法制体系内,有力地遏制了各地农村无序建设、违法建设的混乱现象。同年中央改原“建设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住建部颁布了村庄整治工作技术法规方面的国家标准,推动村庄整治工作深入展开。

这一阶段中国乡村建设迅速发展,全国范围内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及人居环境改善的乡村建设典范层出不穷。如浙江省安吉县正式提出“中国和美乡村”计划,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改善,成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鲜活样本。

第三阶段:2013-2022年,2013年中共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实现成效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意在保护农民利益,乡村建设工作中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文化建设齐头并进,主要内容包括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和传统村落三大板块。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明确要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18年底至2019年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强调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在国家政策文件的引导下,全国各地进一步有效落实,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使得农村垃圾、污水污染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改变了村容村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乡村综合治理体系有效提升。

总结以上三个阶段的发展,可以描绘出“和美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阶段,也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重要体现,是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更好的期待,也呈现出从人居环境到乡村产业、人居环境、乡土文化等要素协同发展的丰富内涵。

但是,在基层落实过程中,和美乡村建设的阶段性和系统性常常被忽视,由此出现了两类常见问题:一是理解片面;将“和美乡村”建设简单片面的理解为环境治理和乡村美化,缺乏从整体统筹乡村经济、文化发展、生态保护并行发展的规划,因此这种外在的“美”缺乏内在发展的动力,也就不具备可持续性。二是,过度开发,在快速的乡村建设过程中,将城市化快速建设的那一整套流程照搬硬搬到和美乡村建设中来,导致原有的乡村传统风貌破坏、盲目向城市化看齐,形成千村一面的景象。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执行的必然要求,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经阶段,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反过来又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迈向新的阶段。那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从宏观上看,就是要实现两高、两宜和两富,这是总的战略目标。两高就是农业高质高效,两宜就是农村宜居宜业,两富就是农民富裕富足,富裕就是物质生活,富足就是精神生活。要落实这个宏观战略总目标,从中观层面来看,需要进行体系化的建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顶层设计、开发路径、联结机制、运营体系,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以共同实现建设的目标。从微观实践上看,就是实现乡村三大核心价值:即生活价值、生态价值和生产价值的协调统一;要开发三农三多,就是农业的多种功能、农民的多项技能和农村的多元价值。

(一)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加乡村宜居性,改善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农村教育水平,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促进文体娱乐活动,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举办各类文体娱乐活动,提升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引入现代农业技术、培育乡村企业等手段,推动乡村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地调研并挖掘乡村的地域文化和资源,培育符合当地特色的产业,提升乡村的品牌影响力。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农民参与农村企业的创业,支持企业发展,提升就业机会,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进农民组织成农业合作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保护和提升自然环境:强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保护自然资源,提高乡村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实现农村社会安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改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自治自建能力,通过居民自治、法制建设等手段解决本地矛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升农村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加强乡村公益事业建设,如乡村帮扶,非遗保护、促进农村妇女就业等,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满足居民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促进农村文化发展: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农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提高农村文化设施水平,如建立乡村图书馆、文化广场等,提供文化活动场所,促进文化交流。促使乡村在文化上更具内涵和吸引力。

(六)优化乡村空间结构:通过合理规划,改善乡村空间结构,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实现乡村和城市的有机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乡村的整体生活水平。

(七)激发创新和创业活力:创建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环境,鼓励农村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推动乡村产业的多元化和升级。提供创业培训课程,帮助乡村居民提升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建立创业孵化中心,为有创业意向的居民提供资源支持,包括办公场地、导师指导等。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特殊的创业贷款产品,降低乡村创业者的融资难度。

推动农业、手工业等传统行业的技术创新。鼓励农民运用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生产效益,创造新的产业增长点。鼓励农民和新农人参与产业链的延伸,通过农产品深加工、旅游服务等方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附加值。倡导乡村创业文化,强调创业的价值和意义。组织创业者分享会、创业大赛等活动,树立成功创业的榜样,激发更多人投身创业。

(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设更加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农村或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鼓励基层自治,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基础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基本需求的同时,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有效的矛盾调解机制,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可以设立社区调解委员会,引入专业调解员,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和公正性。加强社会治理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让村民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通过社交媒体、公告栏等途径,及时向村民通报动态和政府决策。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向心凝聚力。

(九)吸引人才返乡: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条件,吸引年轻人才返乡创业,促进乡村的人才储备和发展。

(十)建设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明确乡村土地权益,确保农民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并提供土地保值增值的政策支持。制定乡村规划法规,明确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重点项目和用地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合法的规划基础。支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则,包括特色农业、农村旅游、乡村手工业等方面,为乡村经济的多元化提供法律保障。制定法规,明确农民的权益,包括土地权益、农业收入、社会保障等,为农民提供法律保障,增强其参与乡村振兴的信心。

评价体系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首先要在多个方面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城乡差距不仅是乡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因此,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应该以四个方面作为衡量指标:

第一个指标是缩小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包括路、供水、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等,要改变乡村不够和美的视觉景观,还原山水美景和田园风光,实现“宜居”,没有“宜居”就不可能有“宜业”。

第二个指标是“宜业”,“宜业”的核心是要有能让农民受益的产业业态,让村民能够在乡村更体面、更有成就感地就业,如今农村农业应主要服务于支撑留在乡村的人口的生计和福利。第三个指标是保护好绿水青山。中国乡村虽然居住的人口越来越少,但是乡村所覆盖的国土面积依然占到了90%以上,乡村建设承担着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要凸显生态良好的内涵。

第三个指标,乡村治理和文化的和谐。乡村建设不仅是硬件的改造,更重要的是基于中国传统,并在现代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和谐的乡村治理机制,以及呈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农耕文化。

此外,乡村建设除了在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等四个方面建立标准之外,还应关注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和”提出的新要求。在这一方面,国外的一些衡量经验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比如,有些国家在乡村建设的衡量中引入了村庄安全和生命安全的指标。韩国的农民渔民福利状况调查中,除了对教育、文化休闲、医疗、社会安全网、环境景观等进行调查外,还专门设置了基本生活条件调查,包括房屋设施、供暖、房屋装修、供水、垃圾、污水、村庄安全、生命安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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