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确定22家旅游度假区 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

作者:乡政通 发布时间: 2024-06-13 09:33:24 501次 微信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以下22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北京市 密云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 

山西省 晋城太行锡崖沟旅游度假区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阿尔山旅游度假区 

辽宁省 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 

吉林省 长白山华美胜地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 苏州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 湖州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 

安徽省 黄山黟县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 南昌梅岭生态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 德州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度假区 

河南省 郑州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 

湖北省 武汉黄陂区木兰湖旅游度假区 

湖南省 长沙铜官窑文化旅游度假区 

广东省 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 

海南省 万宁石梅湾旅游度假区 

重庆市 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 

四川省 成都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 

云南省 德宏芒市孔雀湖旅游度假区 

甘肃省 临夏永靖刘家峡旅游度假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大漠黄河(沙坡头)旅游度假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家渠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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